建筑分类:
大于24米
非单层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建筑高度 1. 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层。
2.除木结构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平面布置:1.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 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目录(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的高度应符合耐火等级与高度的要求。
(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为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
2.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3.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4.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蔬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m2,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
5.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疏散形式: 1.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宜与敞开式外廊直按连通,不能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24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建筑高度大于32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宜在32m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要与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或室外场地连通。
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建筑保温
1.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2.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应急照明
1.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x
2.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1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
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lx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1.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消防设施:
照料设施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理深大于10m且总建筑而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1.体积大于5000m3的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消防设施
2.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
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3.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